院徽、院旗是学院形象和精神的重要标识和形象体现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,塑造学院文化形象,助力学院内涵发展,增强师生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,经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院徽、院旗征集活动。
一、征集内容
继续教育学院院徽、院旗
二、征集对象
上海大学全体师生(含毕业校友)
三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——2018年11月30日
四、参与方式
个人或团队均可
五、征集要求
1、构思新颖、内涵丰富,能体现继续教育特点和涵义,注重人文内涵及艺术表现的结合。(备注: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英文名称为:COLLEGE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)
2、直观清晰,简洁美观,应具有视觉冲击力强,标志性强的特点,易于识别和记忆。
3、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,方便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和运用,同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显示。
4、须提交彩色设计标准图稿(附色标说明),设计作品须附有对标识创意设计3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,简要说明设计构思、创意和理念等。须提供完整的矢量图源文件稿(AI、EPS文件)或jpg文件(精度不小于300dpi,画面尺寸不小于300mmx300mm)。
六、投稿方式
1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。电子邮件请注明"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徽征集"、"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旗征集"字样。附件上传设计作品和报名表,报名表信息必须填写完整。
七、评选与奖励
本次活动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学院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进行评审,评出最终标的奖1名、优秀入围奖4名。凡属抄袭作品一律不在评选范围之内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崔老师联系电话:62552368 52130782
九、其他
1、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者的设计方案,设计人投稿后,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整合、修改、宣传、展览及推荐实施和选用等形式的权利。
2、设计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,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,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。若由此造成纠纷,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。
3、所有稿件均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4、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8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