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当年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,学校按照专业“志愿优先”的原则,并遵循以下规则录取: (1)艺术类专业,艺术加试成绩必须合格,并按照成人高考文化总分(含加分)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,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艺术加试综合成绩、外语、语文、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(2)英语专业专升本,按成人高考外语单科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。同分情况下,依次按成人高考总分、大学语文、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(3)其他专业按照成人高考文化总分(含加分)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。同分情况下,专升本依次按外语、政治、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或民法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高起本按外语、语文、数学、史地或理化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2.考生应认真填写调剂志愿,如填报专业招生计划有限而无法录取,或报考的专业上线人数不足30人而不开班,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,按顺序依次调剂至其它专业或其它教学点。如考生不愿调剂,学校将做退档处理。 3.各专业原则上执行上级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,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。 |